本院概况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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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检察部

主要职责: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出庭支持公诉、依法提出抗诉、追捕追诉、复议公安机关不服不批准逮捕案件、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批准侦查部门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公安机关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进行备案审查、对收集证据进行监督、办理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结合办案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刑事审判、裁定的执行以及未成年人、被告人的关押合法性进行监督,开展法治宣传、社会帮教工作、调查研究、探索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和预防犯罪的方法和措施,不断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制度,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第二检察部

主要职责:依法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和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的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和侵害英雄烈士娃名、肖像、名营、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

 

第三检察部

主要职责:依法对刑法执行活动、涉案财产处理及财产刑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监视居住、强制医疗活动、刑事执行机关的监管活动合法性进行监督,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及对此类案件办理失信法律监督,受理与刑事执行活动有关的控告、举报和申诉。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处理来信来访,统一受理报案、控告、举报、申诉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初核举报线索,办理有关控告案件,开展举报奖励工作,进行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依法处理"涉检信访案件”,负责案件管理工作、依法承担管理、监督、参谋、服务、评价等职能,负责案件受理、分派案件、送达案件、流程管理、涉案财物管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案件统计信息管理、案件信息公开与辩护代理接待、案件质量评查与业务考评,负责检察业务调研工作和本院检察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室 (加挂司法警察大队牌子)

主要职责: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政务工作。负责调研工作,起草各种文件、材料、信息动态,负责文书、文件、资料、档案和统计管理;进行政务业务管理、负责计划财务装备工作,保障后勒供给,负责机关行政其他工作。负责组织司法警察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其他应当由司法警察承担的工作。

 

政治部

主要职责:负责院机关的思想政治、队伍建设、教育培训、检察文化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负责院机关组织人事、劳资、计生、考核考评、表彰奖励等工作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拟定有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检务督查工作,对院机关、全体检察干警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规定、决定情况进行督查。承担司法责任追究和检察官惩戒相关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关法规、文件规定由检务督查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办理上级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